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破解软件代码权属证明之道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网络   阅读:1128

2024年4月25日,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办,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北大法宝、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以及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的联合承办。论坛以“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高速发展”为主题,旨在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动态、挑战与机遇,以期促进软件产业的创新发展。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现场

此次大会汇聚了法官、业界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150多人现场及近2000人线上参会。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先生、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付晓宇先生发表了开场致辞。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及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彦先生,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蔡治分别做了主题演讲。大会同期举办了专家委员会成立仪式、《可信时间戳司法应用白皮书》发布以及《AI时代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机遇》圆桌对话。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原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

在论坛的嘉宾致辞环节,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原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于慈珂先生首先代表中国版权协会,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40周年及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于长期以来致力于软件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各界朋友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他提出了加强软件版权保护的五点建议,并提到了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服务在司法判决中的应用,以及其个人正在使用的“权利卫士”App,突出了可信时间戳®在版权保护中的作用。他鼓励大家使用这样的工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示中国版权协会将继续为版权主体提供服务和支持,共同推进软件产业和版权事业的发展。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付晓宇

随后,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付晓宇先生代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表了致辞。付晓宇先生首先向线上线下参会的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长期关心和支持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付晓宇先生提到,今年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的40周年,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他回顾了协会自1984年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并强调了软件产业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重要地位。

在论坛上,付晓宇先生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推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他衷心希望本次高峰论坛能够取得圆满成功,并成为推动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的有一个重要里程碑。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分享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基本规则,探讨了如何证明软件著作权的“接触”和“实质性相似”原则。她指出,原告在提起侵权诉讼时,通常需要证明原告拥有代码的权属、被告有接触其软件的可能性,以及需要审查被告软件与原告软件存在表达上的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之处。

宋健的发言强调了在侵权判定中,原告完整代码的权属认定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实际审判中,原告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不能完整展示全部代码内容,在侵权判定中给原告举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外,在审判中即使无法直接获取被告软件的完整版代码,如果原告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显示存在共同的软件缺陷,且在独立完成设计的情况下,不同软件之间出现相同软件缺陷的几率极小,也有案例显示,法院据此推断被告的软件与原告的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认定侵权行为。

在分析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时,宋健指出,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这一规则是从司法实践中总结而来。她引用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强调复制或部分复制授权软件的行为是判断实质性相似的重要内容。

宋健还列举了当前常见的软件侵权行为,包括终端用户使用盗版软件、非法复制销售侵权软件、修改后使用和销售他人软件等情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先生发表了题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司法保护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研究”的演讲。

冯刚法官首先介绍了软件审判级别管辖问题,他介绍:“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一审级别管辖由中级法院调整到基成法院;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管辖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转到高级法院”。接下来,冯刚法官以实际案例讲了有关工业设计软件、开源原件、惩罚性赔偿等热点问题的审判思路。在演讲中,冯刚法官也特别强调了:“有些软件的源代码非常长,可能达到几千页时,传统的登记方法可能只涉及对软件的部分内容进行登记。这种做法可能不足以证明整个软件代码的权属,尤其是在缺乏其他辅助证据的情况下”。

此外,冯刚庭长在谈及软件著作权案件的分类时,冯刚指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软件著作权案件分为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三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单纯传播、最终用户使用、抄袭剽窃、破坏技术保护措施和出租等侵权情形。

他还提到,合同案件在软件侵权案件中的改判率较高,强调了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若能结合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则能更好地体现服务价值。

最后,冯刚讨论了惩罚性赔偿问题,强调了最高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重视,并分享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相关案件中的裁判实践。

 

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

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在本次论坛上发表了《软件代码权属的证明之道》主题演讲。在演讲中,张昌利先生首先介绍了软件代码侵权的5种常见方式:“直接复制与盗版销售、不当使用与未经授权的二次开发 、模仿与混淆(外观设计、用户界面、功能实现)、逆向工程与反编译 、侵犯专利权与商业秘密”。接下来他讲了目前软件行业软件代码泄露的常见途径:“内部人员失误或恶意行为:离职员工带走代码、权限滥用、未加密存储等;外部攻击:黑客入侵、供应链安全漏洞、合作伙伴管理疏漏;开源社区与社交媒体:误发布、不当分享、代码托管平台安全漏洞; 设备丢失或被盗:未加密移动设备、云服务账户被破解”,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软件企业时刻处于被侵权盗版的风险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张昌利先生回应了两位法官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利用可信时间戳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解决软件代码自产生时起就立刻认证,解决了全部代码归属的证明问题。这种方式已经被司法广泛认可,在出现纠纷时,软件企业可以出具全代码内容的权属证明。这种证明方式不仅可以用于软件著作全纠纷,同时也可以成为软件商业秘密案件的关键证据。张昌利建议软件开发企业要加强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教育,防患未然,使用可信时间戳的SaaS或API接口服务,第一时间对代码及各类开发文档进行确权。

在演讲中,张昌利特别强调,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并非单一技术,可信时间戳作为联合信任提供电子证据服务的一个商标品牌,主要提供在先性证明和真实性证明。广泛应用在电子取证、知识产权保护、电子签名等场景。 他介绍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已有9万6千多篇裁判文书中的证据使用了可信时间戳的电子证据服务,这充分证明了可信时间戳的服务已经得到了司法机关的广泛认可”。

 

联合信任电子证据研究院研究员岳韶华

在本次高峰论坛上,联合信任电子证据研究院研究员岳韶华发布并介绍了《可信时间戳司法应用白皮书(2023年度)》。本白皮书的发布,旨在深入探讨和解析可信时间戳®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现状、立法沿革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法律专业人士、知识产权工作者、司法机构及相关领域提供全面、客观的参考与借鉴。

 

 

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彦

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彦先生就软件商业秘密保护的实务难点进行了深入解析。

孙彦律师首先回顾了自己在软件行业的丰富经验,并指出了当前软件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挑战。他提到,与传统的著作权保护相比,商业秘密保护在软件行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人员流动导致的软件侵权纠纷中,著作权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保护。

孙彦先生指出,在软件商业秘密保护实践中,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服务提供了显著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成本低:与传统的公证取证相比,可信时间戳®服务的费用大大降低,为软件企业提供了一个经济高效的版权保护解决方案。

2、便捷性与高效性:可信时间戳®服务可以即时在线使用,无需像联系公证员那样等待预约,极大地提高了版权保护的效率和便捷性。

3、固定性与防篡改性:可信时间戳®服务能够确保软件代码的时间固定和内容不可更改,这对于证明软件著作权的产生时间和原创性至关重要。

在谈到商业秘密保护的特点时,孙彦先生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包括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等信息。他建议,在保护软件商业秘密时,应重点关注源程序中的非公知信息,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蔡治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蔡治先生就大模型技术在智慧财产权问题中的应用进行了精彩发言。

蔡治先生简要介绍了北大法宝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工作,并集中讨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在合同审查方面的应用。他强调了可信时间戳在确保电子数据真实性和存在性方面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中“读”与“写”任务的潜力。

蔡治先生探讨了人工智能输出结果的法律分类,包括版权化可能性、权利归属确认,以及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他通过比喻和案例分析,提出了人工智能作为法律主体的可能性,并分享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处理的一起AI生成内容侵权案件,强调了在政策上对人工智能产业的保护和发展空间的重要性。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专家委员会成立仪式

在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进一步专业化和系统化。揭牌仪式上,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以及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的副主任委员孙彦和张昌利等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专家委员会首批汇聚了38位来自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包括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正志、百度集团法务部杜剑波、华为知识产权部北京分部部长闫新、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顾问李自柱、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的高级顾问苏志甫等。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将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复杂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圆桌论坛现场

在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的圆桌对话以《AI时代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机遇与挑战》展开讨论。对话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秘书长董树涛主持,首都知产服务业协会理事王章伟、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俊杰、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知产部副主任于春博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邓超在圆桌对话环节做了精彩观点分享问题。他们指出,面对AI技术的快速发展,确定软件知识产权的边界变得尤为重要。同时讨论强调了在软件开发早期阶段进行知识产权规划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在AI时代下,如何有效管理软件技术的知识产权问题。与会专家分享了对于AI生成内容的法律保护的见解,包括版权化、权利归属和侵权责任等关键议题。

此外,对话中还提到了美国在AI撰写技术方案专利权方面的进展,以及中国法院对AI生成作品侵权判定的案例。他们讨论了AI技术在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以及如何平衡法律稳定性与技术发展的关系。

最后,对话的几位专家呼吁业界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适应技术变革,拥抱变化,持续进行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